有鑑於近年來台灣高等教育數量快速擴張,導致高等教育品質有下降之虞。故教育部指示從九十五年度開始將推動大學系所評鑑,所有學校以每五年為循環週期接受評鑑,並根據評鑑結果做為系所招生名額調整之依據。
按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系所評鑑實施計畫手冊中所載,系所評鑑結果採認可制精神,評鑑結果將分為「通過」、「待觀察」、及「未通過」三種認可結果。其中,對於「未通過」的處分為:
1.提出自我改善計畫與執行成果,接受再評鑑。
2.再評鑑內容根據評鑑項目重新進行評鑑。
因此,系所評鑑結果至為深遠,且至關重要。另外,為確保高等教育品質,大學評鑑應分為自我評鑑與外部評鑑兩類,其中強調大學校院自我管制之自我評鑑應是整個評鑑機制之核心要素。
所以,在大學中各系所如何自評和自我管制,將是此次評鑑的重點,對於朝向教學型大學的東吳大學對於此次系所評鑑非常重視,除列為對東吳各系所之總體檢外,全校之行政與教學各單位莫不戮力以赴,並藉由自我評鑑方式,以期提昇和精進東吳各系所之「教」和「學」方面品質。
東吳大學針對系所自我評鑑之推展,已由副校長召集相關學術及行政主管,組成系所評鑑專案小組,並由教務長帶領下,由各學系完成系所評鑑效標問卷調查,另外,教學資源中心並與教務處、電算中心通力合作完成「教師學年度紀事」線上教師個人檔案系統等。未來將廣蒐各學系意見,建置東吳大學線上系所自我評鑑平台,持續進行學系自我評鑑和自我改善之工作。
東吳之榮枯,系所之興廢,在此評鑑,因此,以上一切準備和努力,在在都顯示了東吳大學對於系所評鑑之重視,並符應此次系所評鑑之重點,即以「教學」與「學習」為主的特色上作不斷的努力,精進東吳大學各學系「教」與「學」的品質,以期建構東吳大學為教學卓越之一流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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